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推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引导党员主动亮明身份,自觉践行“四个合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一做法,对于强化党员党性观念,推动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日,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中组部明确佩戴党员徽章相关要求。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中组部明确: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稿源:2017年7月6日《组织人事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