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艺术插花”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艺术插花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类型:林业、园林
二、赛项目的
通过本项目竞赛,使高职学生具备根据市场与客户要求完成插花花艺作品的创作的能力,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引领农业高职院校适应我国花店行业发展新趋势,促进林业、园林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推进高职院校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更好地实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林业、园林行业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项目设置将我国传统插花与现代花艺并行,旨在传承与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引导我国插花产业健康发展,使之符合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
三、竞赛内容简介
艺术插花竞赛项目包括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与现代花艺作品创作两个竞赛内容。中国传统插花创作比赛时长60分钟,现代花艺创作比赛时长200分钟。
比赛花材、辅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选手不得自带。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采取个人赛的方式,每个院校可选派2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赛选手须为安徽省高职院校2019年春季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每位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职教师。
五、竞赛流程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 | 地点 | |
3月18日 | 9:00-14:00 | 参赛领队、选手、 裁判员报到 | 会务组工作人员 | 环岛酒店 | |
14:30-15:00 | 开幕式 | 领队、指导教师、选手等 | 西附楼报告厅 | ||
15:00-16:00 | 领队会议、抽签 | 领队 | |||
16:00-17:00 | 熟悉赛场、试用设备,检查工具箱 | 指导教师、参赛选手 | 体育馆 | ||
17:30-18:30 | 晚餐 | 全体人员 | 学院食堂 | ||
3月19日 | 竞赛时间 | ||||
7:50-8:20 | 选手检录、抽签 (第2次加密,确定工位号) | 选手、监考员、工作人员 | 体育馆 | ||
8:30-10:10 | 现代插花作品创作比赛A项 | 选手、裁判员、监考员、工作人员 | 赛场(体育馆) | ||
10:10-10:25 | 中场休息(选手不得出场) | 选手、裁判员、监考员、工作人员 | |||
10:25-11:25 | 中国传统插花比赛 | 选手、裁判员、监考员、工作人员 | |||
11:25-11:40 | 整理工位 | 选手、裁判员、监考员、工作人员 | |||
11:40-12:25 | 休息与午餐(选手不得出场) | 选手、裁判员、监考员、工作人员 | |||
12:25-12:30 | 选手到工位上就位 | 选手、裁判员、监考员、工作人员 | |||
12:30-14:10 | 现代插花作品创作比赛B项 | 选手、裁判员、监考员、工作人员 | |||
14:10-14:30 | 整理工位;选手操作完成后,在《实际操作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方可离开赛场。 | 选手、裁判员、监考员、工作人员 | |||
8:30-16:30 | 裁判评分 | 裁判员、监考员、工作人员 | |||
16:30-18:00 | 观摩 | 全体人员 |
备注:观摩时间可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竞赛试题
(一)比赛项目
模块 | 技能项目名称 | 竞赛时间 | 选取方式 | 分值占比 |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 | 盘花作品创作 | 60分钟 | 2选1 | 40% |
瓶花作品创作 | 60分钟 | 40% | ||
现代插花作品创作 | 花束设计与制作 | 100分钟 | 4选2 | 30% |
人体花饰设计与制作 | 100分钟 | 30% | ||
物件装饰 | 100分钟 | 30% | ||
桌花设计与制作 | 100分钟 | 30% |
(二)试题要求
模块: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
1.盘花作品创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容器与材料,创作中国传统插花盘花作品,并完成作品名称与意境说明。
主题:春
材料:指定盘花容器
技巧:剑山固定
2.瓶花作品创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容器与材料,创作中国传统插花瓶花作品,并完成作品名称与意境说明。
主题:春
材料:指定瓶花容器
技巧:撒固定(可使用花泥)
模块:现代花艺作品创作
1.花束设计与制作
要求:绑在一个点的螺旋状花束,使用绑缚设计,放置在水盘中保鲜。
材料:必须使用竹片,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设计:自由选择
2.人体花饰设计与制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材料完成头花、颈花与腕花作品的设计与制作。
主题:夏
材料:必须使用珍珠;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3.桌花设计与制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材料,完成一件的作品长宽高在(90cm,40cm,35cm)以内的桌花设计与制作。
主题:夏
材料:必须使用竹芯;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4.物件装饰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材料,完成一件花包作品的设计与制作(包体大小与指定材料尺寸相差应<20%)。
主题:夏
材料:必须使用指定纸盒;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三)比赛材料
类型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每人) | 备注 |
花器 道具 | 盘 | 黑色,圆形, ∅30-33cm | 个 | 1 | 盘花作品 |
瓶 | 陶瓷,高28-33cm, ∅8-10cm | 个 | 1 | 瓶花作品 | |
水盘 | 圆形,∅25-30cm | 个 | 1 | 用于花束保鲜 | |
纸盒 | 30cm*17cm*7cm | 个 | 1 | ||
枝材 叶材 | 龙柳 | 枝 | 3 | ||
红瑞木 | 枝 | 5 | |||
绣线菊 | 枝 | 3 | |||
飘雪花 | 枝 | 3 | |||
新菖蒲 | 把 | 2 | |||
鸟巢蕨 | 把 | 0.5 | |||
玉簪叶 | 把 | 1 | |||
水烛叶 | 把 | 1 | |||
长文竹 | 把 | 1 | |||
书带草 | 把 | 1 | |||
一叶兰 | 把 | 2 | |||
栀子叶 | 把 | 1 | |||
高山羊齿 | 把 | 1 | |||
刚草 | 枝 | 5 | |||
花材 | 月季 | 白色 | 枝 | 10 | |
月季 | 粉色 | 枝 | 10 | ||
亚百/铁炮 | 黄/白 | 枝 | 5 | ||
芍药 | 粉 | 枝 | 5 | ||
向日葵 | 黄色 | 枝 | 3 | ||
鸢尾 | 蓝色 | 枝 | 5 | ||
金鱼草 | 黄/白 | 枝 | 5 | ||
针垫花 | 枝 | 3 | |||
彩色马蹄莲 | 粉色或紫色 | 枝 | 10 | ||
康乃馨 | 香槟色 | 枝 | 10 | ||
多头康乃馨 | 粉白色 | 小把 | 0.5 | ||
多头月季 | 香槟色 | 把 | 0.5 | ||
洋桔梗 | 浅紫色 | 小把 | 1 | ||
伯利恒之星 | 把 | 1 | |||
千代兰 | 紫色 | 枝 | 5 | ||
文心兰 | 黄心 | 小把 | 1 | ||
大花蕙兰 | 黄色 | 枝 | 1 | ||
中国石竹 (相思梅) | 淡粉色 | 把 | 0.5 | ||
黄茴香 | 把 | 1 | |||
小菊 | 绿色 | 把 | 2 | ||
小菊 | 粉色 | 把 | 1 | ||
观果 材料 | 桉树果 | 把 | 0.5 | ||
红果金丝桃 | 把 | 1 | |||
小米果 | 小把 | 0.5 | |||
盆栽 | 迷你蝴蝶兰 | 黄色 | 盆 | 1 | |
长寿花 | 黄色 | 盆 | 1 | ||
辅材 | 铁丝 | 16#,80cm | 根 | 6 | |
铝丝 | 黑色,∅3.0mm | m | 5 | ||
铝丝 | 银色,∅1.0mm | m | 5 | ||
铝丝 | 金色,∅1.0mm | 卷 | 1 | ||
铜丝 | 金色,∅0.5mm | 卷 | 3 | ||
珍珠 | 白色,∅10mm | 粒 | 30 | ||
绿铁丝 | 根 | 10 | |||
玻璃试管 | 15mm*80mm | 支 | 10 | ||
玻璃试管 | 12mm*60mm | 支 | 20 | ||
花泥 | 块 | 1 | |||
竹片 | 宽0.8cm,长200cm | 根 | 5 | ||
竹芯 | ∅0.3cm,长200cm | 根 | 10 | ||
桦木棒 | ∅2-3cm,长80cm | 根 | 3 | ||
拉菲草 | 20根 | 小把 | 1 |
1.若由于季节或市场原因部分花材有所变动,调整幅度小于30%,变动花材在比赛前3日公布。
2.竞赛所用花材、辅材等,按参赛选手数量准备,每人一份,由技术支持单位负责请花材准备单位在比赛前放置在每个操作桌旁。
3.花材需保持新鲜,各参赛选手的花材新鲜度、开放度需基本保持一致。
七、评分标准制定原则、评分方法、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竞赛作品以百分制分别进行评分,其中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分值占比为40%,现代花艺作品创作分值占比为60%(30%+30%),总分为3项得分之和。
(二)评分办法
项目采用结果评分方法,竞赛过程由专家评委全程监督。
评分裁判不少于7人,由行业、企业和院校专家组成,评分裁判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与最低分后进行加权平均。
赛后公布评委评分结果,包括每一作品相对应的各评委评分。
评分细则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价 要素 | 考核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得分说明 |
1 | 造型 设计 30分 | 中国传统插花构图原理 | 10 | 符合中国传统插花构图原理,花型结构正确,造型完整。(0-4分) 合理运用中国传统插花构图原理,花型结构鲜明,造型美观。(5-7分) 巧妙运用中国传统插花构图原理,完美塑造作品造型。(8-10分) |
体量与比例 | 10 | 体量合理,比例正确(0-4分) 体量适宜,比例协调(5-7分) 体量恰当,比例优美(8-10分) | ||
线条运用,韵律与动感 | 10 | 线条运用正确,有视觉焦点(0-4分) 线条流畅,焦点设置合理(5-7分) 线条优美,焦点设置精妙,富于韵律与动感(8-10分) | ||
2 | 技巧 做工 30分 | 花枝固定与稳固性 | 10 | 固定技法正确,基本稳定(0-4分) 固定技法运用合理,作品稳定(5-7分) 固定技法运用巧妙,作品稳固(8-10分) |
花材选择与修剪造型 | 10 | 花材选择正确,经过修剪处理与造型(0-4分) 花材选择合理,修剪细致,造型合理(5-7分) 花材选择恰如其分,巧妙修剪,造型优美(8-10分) | ||
做工与技法运用 | 10 | 做工正确,技法运用合理(0-4分) 做工细致,技法能够表现特定效果(5-7分) 做工精致,技法运用成为作品突出亮点(8-10分) | ||
3 | 色彩 配置 20分 | 色彩平衡 | 10 | 色彩运用符合配色原理(0-4分) 色彩协调美观(5-7分) 色彩运用独具特色(8-10分) |
视觉感染力 | 10 | 色彩视觉感受舒适(0-4分) 色彩有感染力与作品主题相符(5-7分) 色彩充分烘托主题意境(8-10分) | ||
4 | 创意 主题 20分 | 创意与主题 | 10 | 有创意,反映主题。(0-5分) 创意合理,主题明确(5-10分) 创意独特,主题表现突出(10-15分) |
器型合一 | 10 | 花器与插花表现形式统一,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0-5分) 花器与插花表现形式高度一致,艺术感染力强(6-10分) | ||
合计 | 100 | |||
扣分项 | 1 | 作品不符合中国传统插花艺术风格,扣减50分; | ||
2 | 考核过程中不按照安全操作流程出现错误操作,扣5分/次; | |||
3 | 作品展示台面不整洁扣减5分;工位不整洁扣减5分; |
现代花艺作品创作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价 要素 | 考核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得分说明 |
1 | 技巧 做工 40分 | 花材选择与加工 | 10 | 花材选择正确,经过修剪处理与造型(0-4分) 花材选择合理,修剪细致,造型合理(5-7分) 花材选择恰如其分,巧妙修剪,造型优美(8-10分) |
做工与技法运用 | 20 | 做工正确,技法运用合理(0-4分) 做工细致,技法能够表现特定效果(5-7分) 做工精致,技法运用成为作品突出亮点(8-10分) | ||
稳固性 | 10 | 作品基本稳定,不能抬起(0-4分) 当抬起或触摸时基本保证原有形态(5-7分) 当抬起或触摸时保证原有形态(8-10分) | ||
2 | 色彩 配置 20分 | 色彩平衡 | 10 | 色彩运用符合配色原理(0-4分) 色彩协调美观(5-7分) 色彩运用独具特色(8-10分 |
视觉感染力 | 10 | 色彩视觉感受舒适(0-4分) 色彩有感染力与作品主题相符(5-7分) 色彩充分烘托主题意境(8-10分) | ||
3 | 造型 设计 20分 | 造型与结构 | 10 | 造型完整,体量符合要求,造型合理,比例正确(0-4分) 造型新颖,体量适宜,比例合理(5-7分) 造型独具风格,体量适宜,比例协调(8-10分) |
焦点设置与点、线、面运用 | 10 | 有焦点,有点线面的运用(0-4分) 焦点设置合理,点线面的简单运用(5-7分) 焦点设置巧妙,点线面的复杂运用(8-10分) | ||
4 | 原创实用20分 | 实用性 | 10 | 符合实用目的,有创意,与主题相符(0-4分) 符合实用目的,较好的创意,表达主题,(5-7分) 符合实用目的,独特的创意,主题鲜明,(8-10分) |
原创性 | 10 | 作品具有一定的原创性(0-5) 作品原创,具有独创性(6-10分) | ||
合计 | 100 | |||
扣分项 | 1 | 作品不符合规定项目功能,扣减50分; | ||
2 | 考核过程中未按照安全操作流程出现错误操作,扣5分/次; | |||
3 | 作品展示台面整齐,无杂物扣减5分;工位整洁无垃圾扣减5分; |
八、奖项设置
按安徽省教育厅规定设定奖项。
九、技术规范
(一)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花艺项目技能标准规范
(二)国家职业标准
1.插花员职业标准
2.花艺环境设计师职业标准
十、建议使用的比赛器材、技术平台和场地要求
(一)赛场面积要求
1.总竞赛场地为室内场地。
2.每竞赛工位(操作与展示)面积3m×3m以上,
3.竞赛场地内设置花材储藏间、工作间、讨论区。
(二)赛场基础设施要求
1.赛场配备时钟、医务箱、饮用水等;
2.赛场采光条件良好,周围环境安静,空气清新。
3.赛场具备2个以上安全通道,指示标识与消防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场地设备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人) |
电脑 | 裁判工作室 | 台 | 2(共) |
打印机 | 裁判工作室 | 台 | 1(共) |
投影仪 | 裁判工作室 | 台 | 1(共) |
工作椅 | 裁判工作室(1把/人) 选手休息区(1把/人) | 把 | 不少于选手和 裁判实际数量 |
会议桌 | 裁判工作室 | 组 | 1(共) |
评分材料 | 评分表、夹板、水笔、铅笔、橡皮 | 套 | 1 |
人体模特 | 女,服装 | 套 | 4(共) |
平板车 | 只 | 10(共) | |
操作台 | 只 | 1 | |
置物架 | 个 | 1 | |
木椅子 | 兼梯子 | 张 | 1 |
展示台 | 白色桌布 | 套 | 3 |
卡纸 | 用于填写作品名称与创意说明 | 张 | 4 |
水桶 | 塑料(内含1/4水) | 只 | 5 |
工作围裙 | 个 | 1 | |
垃圾袋 | 一次性大号 | 只 | 5 |
小喷水壶 | 塑料 | 个 | 1 |
挂钟 | 个 | 1 | |
清洁工具 | 扫帚、簸箕、抹布 | 套 | 1 |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尺子、笔、橡皮 | |
2 | 剪刀 | 修枝剪、剪刀等 |
3 | 小刀 | 美工刀、花刀等 |
4 | 手锯 | |
5 | 去刺工具 | 除刺钳等 |
6 | 各种钳子 | 如老虎钳、尖嘴钳等 |
7 | 打钉工具 | 订书机、钉枪等 |
8 | 小型电钻 | 钻枪、电池、钻头(≤10支) |
9 | 热胶枪 | 热胶枪、胶棒(≤2支) |
10 | 剑山 | |
11 | 榔头 | |
12 | 双面胶 | |
13 | 鲜花胶 | |
14 | 镊子 | |
15 | 夹子 | |
16 | 锥子与针 | |
17 | 色环 | |
18 | 加水滴壶 | |
19 | 塑料扎带 | |
20 | 绿胶带 | |
21 | 麻绳 | |
22 | 人模,女配衣服 | 做成品展示使用 |
23 | 工具箱(长+宽+高≤110cm) | 除人模外以上材料均需放置其中 |
备注 | 操作工位不配备电源,请使用离电工具 |
以上工具需带回的等比赛结束后按规定由参赛队主动撤回,主办方不负责邮寄
十一、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所有参赛选手均为安徽省高职院校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参加比赛的选手在规定期间,通过安徽高教网“高职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信息系统”填报。
(二)竞赛纪律要求
1.比赛场地在2019年3月18日下午16:00~17:00对选手开放,熟悉场地;3月18日下午16:00选手将自备工具经检查后放入赛场指定区域内。
2.3月18日下午15:00~16:00召开领队会议,会议讲解竞赛注意事项并进行赛前答疑。会后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或指导教师参加,通过抽签确定各参赛选手的工位号,选手不得自行调换工位。
3.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凭选手证、学生证、身份证、抽签号检录,按要求排序入场等候,不得迟到。并根据抽签结果按序号入座,裁判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大赛要求外的自带工具及材料入场。
(三)成绩评定及公布
1.本赛项裁判组由现场裁判、评分裁判、加密裁判分别执裁,以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按照竞赛规程,比赛成绩经专人复核后,经裁判长和监督员审核签字后上报教育厅后公布竞赛全部结果。
3.赛场裁判将数据进行备份和保存,成绩单提交给大赛执委会备案。
4.参赛代表队若对赛事有异议,可由领队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十二、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大赛期间,各参赛院校要为选手和指导老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
2.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3.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二)组队责任
1.各院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院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三)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省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四)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申诉与仲裁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由领队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十四、文明参赛
2.除大赛要求选手自备的工具外,参赛选手不得携带其他与竞赛无关的物品进入赛场,如手机、U盘、照相机等。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3、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
十五、竞赛须知
对参赛选手重点说明比赛纪律和仪表仪容,对工作人员重点说明工作规范和纪律等。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竞赛执委会发布的所有文件内容,确保了解赛事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确保顺利参赛。
2.参赛队按照竞赛赛程安排,凭竞赛执委会颁发的领队证、指导教师证、选手证参加相关赛事活动。
3.参赛队及选手将通过抽签决定比赛工位号。
4.对本规则没有规定的行为,裁判组有权作出裁决。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5.本次竞赛的解释权归竞赛执委会。
(二)指导教师须知
1.领队及指导教师需按照执委会要求准时参加相关会议,并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做好赛前抽签工作,协助赛项承办方组织好本单位参赛选手的各项参赛事宜。
2.做好本单位参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过程与结果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3.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在大赛指定地点观摩赛场实况转播,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开、公正、顺畅、高效。竞赛期间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裁判。
4.当本单位参赛选手在比赛进程中出现疑问或出现突发事项,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赛项仲裁组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5.所有人员应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树立良好赛风,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报到时,须经核实选手参赛资格,领取选手证,选手证作为选手参赛和其他相关活动的凭证。参赛选手一经确认,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否则以作弊处理,其个人成绩不参与名次排名。
2.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讲文明礼貌。
3.参赛选手应佩戴选手证,持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抽签号,按竞赛项目场次和竞赛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检录。
4.检录后的选手,应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提前到达比赛现场。竞赛计时开始后尚未到场的选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竞赛规程,遵守赛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相机以及超过竞赛大纲规定的物品进入赛场,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按照违纪处理。
6.竞赛期间,参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有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在规定时间内由领队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工作组调查核实后处理。
7.参赛选手应爱护赛场公共财物,维护环境卫生。竞赛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裁判,不得私自处理,否则被取消比赛资格。
8.参赛选手如提前完成竞赛任务,应在指定区域等候,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场。
(四)工作人员须知
1.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工作证进入赛场,自觉服从赛事现场各项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裁判组负责督导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公平公正评判并录入选手成绩;监考组负责赛场记录、赛程控制、物料发放、协助赛项执委会对参赛作品二次加密;设备组负责竞赛所用设备的维护、赛场影像记录;安保组负责赛场秩序和人员财物安全。
2.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选手所带物品,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3.竞赛期间,未经大赛执委会允许,裁判与赛场工作人员等均不得泄露或提供参赛选手的个人信息和竞赛情况。
4.竞赛成绩单及相关竞赛资料的管理,实行交接责任制。竞赛的各模块赛场次、工位以及选手成绩,由裁判组分别汇集、计算,裁判长签字后,直接交给赛项执委会指定的成绩登记统计负责人统计,双方签字交接。
5.赛项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命题、裁判评分和成绩统计工作。
十六、比赛环境
1.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执委会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4.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5.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十七、竞赛观摩
赛程安排注重观赏性与开放性。为了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宣传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展示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提高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观赏性,竞赛结束后为业内提供了观摩体验场所。
1.邀请友好学校的学生、教师前来观摩比赛。
2.邀请行业权威和企业专家以及企业员工代表到现场体验比赛内容。
3.通过休息室大屏幕的直播观摩比赛现场全过程。
十八、竞赛直播
比赛现场合理安装摄像头,实况直播比赛全过程,供领导、嘉宾、领队、指导教师和部分学生代表在休息室收看。全程采集编辑赛场影像资料,例如:赛前准备工作、各分项赛比赛过程、裁判评分、专家点评、优秀选手赛程回顾等,制作大赛交流材料,促进比赛资源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