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10浏览:633设置

各市、省直管市(县)教育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银保监分局,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安徽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工作方案》),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实习本质,持续深化认识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要深刻认识数字经济驱动下职业场景变化、岗位需求升级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接纳学生实习的激励机制,持续扩大和优化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供给。要主动适应前沿技术与实习深度融合新趋势,将实习纳入教育信息化建设覆盖范围,统筹建好、用好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要具体分析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培养模式改革等对实习安排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合理分段安排,处理好实习与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升学备考等方面的关系。

二、严守规范底线,切实加强宣传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了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全链条、全过程的基本要求,针对实习关键节点明确了行为准则,提出个1“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管理划出了底线和红线,对实习各方提出了刚性约束。各地要通过专家解读、专题教育、挂图海报、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帮助职业学校师生、家长和实习单位全面熟悉、准确把握实习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案例,形成良好的群体效应、社会效应。

三、健全协同机制,强化监管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共同制定《规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联合监管的方式和分工,落实实习管理主体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自查,加强日常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联合惩戒。各地要落实好《实施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统筹指导职业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自查整改、考察评估、经验总结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规定》实施,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等合法权益。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职院校将落实《规定》具体工作方案、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专学校)和本校实习管理工作自查报告、整改方案于5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高教处,其他有关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倪朦(省教育厅高教处):0551-62818295;

45847944@qq.com。

张亚群(省教育厅职成处):0551-62826162;     

zhangyaqun199007@126.com。


附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docx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2022年5月9日 

磨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邮编:230011) 经开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云路158号(邮编: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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