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武装部)
 
校园公共场所安全防范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14   浏览次数:301

1.在操场、食堂、教室、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短暂离开时,要将贵重物品带走。

2.请不要把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放在书包内。

3.发现物品丢失或可疑人员时要及时与场所管理人员联系,并报告保卫处。

4.请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有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场所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