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现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事项相关公告》及其解读,各位教职工务必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
财务处
2024年3月1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doc】
附件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doc】
各位教职工: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现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事项相关公告》及其解读,各位教职工务必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
财务处
2024年3月1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doc】
附件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