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新闻来源:职业能力阅读次数:27发布时间:2011-01-13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一、制作并悬挂(张贴)考场路标、示意图、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规章及有关警示语、宣传口号。

二、按规定贴考场号、考位号、答辩室和侯考室标识。

三、按有关要求做好考场和考试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

四、于鉴定(考试)前四十分钟,打开考点、考场(答辩室、侯考室)的门。

五、负责监考和考务人员胸卡的发放与回收工作。

、按照保密规定接收、保管、分发、传送密封完好的试卷。

七、准时发出鉴定(考试)开始和结束信号。

八、保障和操作影音播放设备按时、正常地运行。

九、维持考点秩序,及时制止、处理影响鉴定(考试)顺利进行的行为。

十、保持考场卫生、清洁,保证饮用水的供应。

十一、为考生和执考人员提供及时、常规的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