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关于201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处阅读次数:102发布时间:2019-05-15

学校各部门:

我校将承接201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试将于518日在我校进行,为了确保统考的顺利进行,现将召开考务会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周五(517日)中午(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务会之后)在东辅楼216机房召开考务培训会,请所有与考试相关人员务必到会。

2、本周五(517日)下午16:30之前请实验实训中心安排专人打扫考场卫生,清除桌面、地面垃圾。

3、从周五(517日)1700分开始至周六(518日)考试结束,东附楼将进行封闭,请保卫处安排保安人员轮班值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点内。

4、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务必佩戴监考证(统一配发)参加监考,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主考、巡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必须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5、考生迟到2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

6、请我校各位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者认真学习《考务手册》,熟悉考务流程,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考务工作。

7、监考老师于考试当天上午7:50、下午13:30在考务室(东辅楼301)点名,不得迟到。

8、监考教师无故不参加考务会或监考期间出现失误,将酌情扣减监考费。


教务处         

2019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