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的要求,我校现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附件1《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掌握申报组织办法、项目类别、项目指南、申请人资质要求以及申报所需的各类材料要求;认真、规范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 请申报人注意阅读《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我校限额及申报基数》(附件6),有针对性地开展申报工作;并根据《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4)中的要求,准确、规范地填写项目名称。
3. 已在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4.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 此次申报工作通过校内科研系统上进行,校内科研系统使用方法(说明书及操作视频)见附件5,系统申报截至日期为11月9日,电子版材料在系统中提交,纸质版材料由各教学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1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