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毕业实习是普通本科高校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必修的实践课程,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合肥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为切实提高实习质量,保证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安排
2021级各本科班专业毕业实习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结束,实习时长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二、实习形式
实习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原则上开展集中实习。
三、实习要求
1.二级学院在学生实习前应召开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强调实习目的、实习纪律、实习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
2.二级学院应要求并组织外出实习学生实习前签订《校外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3.二级学院应提前确定实习单位,对实习单位的专业对口程度、设施完备性、技术先进性、管理规范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等指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二级学院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确定实习计划、组织学生实习。
4.实习前二级学院应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5.二级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全程管理。
6.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与检查。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指导教师和实习小组的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
四、实习总结和成绩评定
1.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撰写《合肥师范学院实习手册》,实习结束后提交合肥师范学院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
2.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改进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并做好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请相关二级学院认真做好联合培养本科班的毕业实习工作,并将实习情况汇总表于3月31日前交教务处朱小飞。
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