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对于高等学校人文及自然科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和高等学校人才项目建设工作的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对在建省级教科研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工作流程: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项目相关成果材料,通过校园网办事大厅登陆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填写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或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并上传相关成果材料电子版至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中(具体科研系统使用方法见附件3),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2.关于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验收报告及全部研究成果电子版。本次需要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列表见附件4。
3.关于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阶段性成果的电子版材料。本次需要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列表见附件5。
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2号)规定:科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是指与项目研究相关,已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专利、软件,带有技术参数的图纸,或被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应用的研究报告等。
教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是指与项目研究相关,已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教材、著作,经学校组织认定的多媒体课件、课程视频网站、教学仪器、设备、专利、软件以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
4.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报告填写及成果材料整理工作,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项目相关材料上传至校内科研系统中备查。
教务处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