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号)的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对2023年度在建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项检查工作
本次需接受结项检查的省级项目共46项(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结项验收报告及全部研究成果电子版。
本次需接受中期检查的省级项目共42项(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及研究成果电子版。
课程建设类项目(含线上课程(原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精品课程、示范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需注意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课程建设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及验收标准见如下网站:
http://jyt.ah.gov.cn/tsdw/gdjyc/tzgg/40692888.html
各项目负责人,通过校园网办事大厅登陆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填写结项检查报告(见附件3、附件5)或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4),并上传相关成果材料电子版至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中(科研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见附件7),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形成审查意见,并报教育厅进行审核。
二、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中期检查报告、结项验收报告及成果材料整理工作,并于2024年3月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校内科研系统中备查,各二级学院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汇总并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1:2024年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结题检查46项
附件2:2024年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中期检查42项
附件3: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4: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5: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6:延期报告
附件7:校内科研系统结题及中期检查使用指南
附件8: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