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命名2018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文明号”和2017-2018年度省直机关“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先进个人的决定》(直工团﹝2019﹞12号)文件,我校青年教师朱纯雅、赵辉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王卉霖、陶遐亮、范凌、孙菂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学生团干郭子文被授予2017-2018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称号。
一直以来,我校始终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实践、技能训练、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化活动等方面营造氛围、搭建平台、提供机会,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成就青年,全心全意助力青年成长和发展。此次荣获省直机关表彰正是学院青年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现,是学院青年传承五四精神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