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提到国家安全,你首先会想到什么?是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或是信息安全?……这些都对,又都不够全面,那么就快一起学习一下国家安全相关的知识吧~
今年的主题
今年的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国家安全怎么做?
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要:
始终如一地树立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克服“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时期无间谍”的麻痹思想。要认识到“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
学习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到知法守法,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不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对外交往过程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牢记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学会识别各种伪装,警惕被渗透和利用。
出国前,要了解、掌握国家安全知识。出国后,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的思想,自觉抵制各种势力的策反、拉拢和利诱,绝不能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遇到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事件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9。
国家安全法的六大亮点
确立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思想;
突出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首次界定国家安全;
确立了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首次提出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
首次规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任何人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人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
连着你我他
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中国公民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