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教学的基本建设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做好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机构和职能
1、学院设立由院长领导的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指导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材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做好落实工作;
组织指导制订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指导教材研究工作;
组织评估教材质量工作;
组织指导自编教材、讲义编审、出版、发行和供应工作等。
2、教务处是全院教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全院教材的征订、书库管理、教材发放、教材经费核算,以及自编教材的审批、印刷、发放、推荐出版等工作。对各系(部)的教材建设和管理进行组织指导。
二、教材的选用和征订
(一)教材的选用
1、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要以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优先选用近三年国家正式出版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材和规划教材;优先选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材应选用国家统编或指定教材。
2、教材版本要保持相对稳定。采用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和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
3、选用我院教师自行编写出版的教材,教师本人须是中级职称且经课程所在教学系部审查、通过,由教务处和分管院长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的选用参照执行。
4、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炼,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加工、设计、印刷、装帧质量好,价格合理。
(二)教材的征订
1、教材的预订、采购、发放具体工作由学院教务处和教学系部共同组织实施,教务处负主责。教务处负责教材预订通知的下发、教材选用质量的把关、教材预订数量的审核及教材采购、发放等工作,教学系部负责教材选用和预订计划的填报,学院严禁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擅自向学生发售教材、收取书款,否则,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教材预订每学期集中安排一次,一般情况下,5月预订秋季教材,11月预订春季教材。教务处可提供最新正规出版社发布的“教材征订目录”,系部可酌情选用。
3、各教学系部在接到预订通知后,组织各教研室教师集体讨论拟用教材,统一意见后由教研室主任规范填报《bwin必赢教材预订计划表》(见附件);教学系部汇总并审核该教材预订计划表后按时报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教务处审核汇总并报学院审批后,由教务处具体实施教材订购工作。
4、专业课教材的选用,每门课程只能订购一种教材,原则上不再订购学生学习参考书,如确实需要,须报教务处并经领导批示后决定。各教学系部教师需订教学参考书的,从严掌握。
5、教材预订后,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整。若因出版计划变动或按要求版本采购确有困难而导致教材无法正常供应时,教务处应及时通知并会商相关系部,以便采取其它措施解决。解决办法应书面记录,以备存查。
6、各教学系部每学期应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使用的教材进行评议。内容、难度和跨度明显不符合教学和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各教学系部在下次预订时应予以调换。
7、因教学系部迟订、错订、改订、漏订教材而影响教学或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教学系部承担;因教材采购、发放工作失误而影响教学的,责任由教务处承担。
三、教材的发放
1、教材的发放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在学期开学前根据教学计划及各门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本、数量,制定每个系(部)和各专业的《教材发放清单》(见附件),做好教材发放前的准备工作。
2、学生用书的领用须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按系部各专业领取。教务处教材库不面向个人发放教材。
3、教师用书一律由教学秘书凭教学系部主任批准签字的《bwin必赢教师教材领用单》(见附件)统一领取。教师教材应重复使用,未改版的教材原则上使用二个循环后方可重新领用。
4、各系部领取教材时,应当面核对,包括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及版次、数量、价格等,并在教材出库单上签名确认。领走后发现差错,责任自负。所领用的教材有印刷,装订质量等问题,可在两周内到书库调换。
四、教材的编写
1、学院鼓励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编写体现学院特色、专业特点的优秀校本教材(含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补充讲义等),鼓励校企合作开发实训教材,鼓励参与各级规划教材以及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或委托编写教材的工作。教师要努力提高编写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
2、凡计划编写教材拟在本校使用者,请提前30天上交教材编写申请表、与教材出版社拟签的《教材编写合同》,经教务处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3、培养计划规定开设而又无法订购到相关教材的课程,以及没有正式教材或教材不完整的选修课程,各系部可以组织人员自编教材或讲义。凡拟自编的教材或讲义,要提前至少一学期进行建设立项,经系部教研室(课程组)充分论证,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到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学院教材建设立项表,通过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组织编写。不经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批而编写的教材或讲义,各系部不得在各专业教学过程中选用。
五、教材的入库、核算及财务管理
1、教材征订到校后,教务处要严格办理入库手续,及时登帐,做到品种、价格、数量、使用班级准确无误。
2、发给学院师生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按书的定价结账。学生教材代管费的结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定期发放定期结算的方式。
3、要加强教材的帐务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学期应认真进行一次书库盘点,及时核准教材的库存量,防止积压和浪费。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