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in必赢教研室工作规范
发布人:教务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26   浏览次数:75

第一章

第一条教研室是学院按相近专业或课程建立的教学基层组织,原则上每教研室人数3人(含3人)以上。

第二条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教学、开展科研、培养师资、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第二章教研室的任务

第三条组织教学

1.落实教学任务,抓好教学环节

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安排本教研室的教学任务,抓好备课、讲课、实训课、考试、考查、教学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落实,遵照教学管理规定及时上报计划和有关材料。

2.加强教学基础建设

健全各项教学文件,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对各个教学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如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教学授课计划等,编写实训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学实习计划等以保证课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要指定专人建立管理教研室业务档案。

3.加强实训教学环节

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或专业技能规范的要求,编写实训指导材料,更新实训手段、改进实训教学、保证实训课程的开出率。同时,要积极做好实训室建设,努力提高实训教学质量。

4.建立健全必要的教学监督机制

教研室主任要经常采取课堂听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情况,有计划地组织教师集体听课、相互听课并举行观摩教学,召开教学评价会,交流、总结教学经验。

第四条教科研工作

1.开展教科研工作,发挥集体效应

教研室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结合教学实际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科研工作,妥善处理教学与教科研工作的关系,明确教科研方向,充分发挥教研室的集体效应。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做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每学年要制订教学研究和改革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氛围

经常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协同学院有关部门加强与校外的联系,进行学术交流、促进教师学术水平的提高。

3.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教研室在保证完成教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发挥业务专长,积极组织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同时积累社会经验并将学到的知识及时传递给学生。

第五条师资队伍建设

1.有计划地进行师资培养

根据学院师资培养规划的总体要求,制订教研室师资培养规划,做到定方向、定任务、定要求、定措施。注重建立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相对稳定。

2.在教学、科研实践中培养教师

教师的进修应以教学需要为原则,注意在教学、科研实践中培养教师;要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教师深入实践,参加生产实践活动提高实践技能,组织外出进修提高业务理论水平。重点是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提高,帮助他们过好教学关、科研关和实践技能关。

3.做好定期考核

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进修和工作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考查和总结,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和课程教学评价工作,为教师定职晋级提供依据。

第六条教材建设

根据有关规定,抓好教材建设,对使用统编教材的课程,要注意不断更新内容,可组织力量编写参考资料或补充讲义;对没有统编教材的课程,有条件的教研室要发挥优势自编或协编教材,并争取公开出版。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制度

第七条教研室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除按学院规定统一参加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外,每两周召开一次教学研究活动例会。

2.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教研室应提出学期工作计划,对教学、实践、科研、教学研究及改革、学术活动等内容做出安排。每学期至少要进行次教学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教案、对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对学生作业、实训实习报告的批改情况以及学生对教师授课情况的反映,同时对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工作总结制度。学年()结束,教研室应召开工作总结会,教师总结汇报本人学年()工作,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查和了解的情况,对教师本学年()的政治思想、教书育人、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等进行评定,报所在系部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教研室主任应向系部提交本教研室学年()工作总结。

第四章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教研室主任的任职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安心在本院工作,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职业道德良好,学术作风民主,能团结全室教师。

2.对专业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知识面广,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勇于改革,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

4.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5年的教师。

5.除承担本身授课教学外,至少有效坐班一天。

第九条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1.负责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协调科研及其他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2.领导和组织执行教学计划,拟订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和教学资料。

3.领导制订本教研室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

4.负责对教研室成员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检查、考核和评议,负责试卷的审查和教学工作量的审核、上报。

5.完成教学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教研室主任的权利

1.有对教师出现教学事故和在教学质量上出现严重问题处置的建议权。

2.有对相关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建议权。

3.负责教研室人员的定编,有教师调进调出的建议权。

4.安排教师进修计划,有派出进修的初审权。

5.有对教研室人员定职、晋级、聘任的初审权。

6.有对本教研室教科研项目的论证和推荐权。

7.享受学院规定的教研室主任津贴。

8.有对本教研室人员学期(年)教学工作考核的评分权。

9.对于本专业教材选用具有建议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范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同时作为先进教研室和先进教研室主任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本规范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