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学院门面房、经营户管理制度,加强监督与管理。
2.负责门面房的房租收缴工作及对外承租项目的水电费收缴工作。
3.负责对承租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制教育及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服务水平。
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