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直机关实际,现就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讲话精神,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高度,按照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省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到: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受新党员;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等方面的问题。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支委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机关党支部的支委民主生活会可单独召开,也可与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企、事业单位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要单独召开,按规定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的工作,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要特别注意抓好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1—2次。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支组合一的党支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可以合并召开,但一般应保证每月一次。 (4)党课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 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三、认真组织,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1、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组织学习前,可要求党员先行自学,打好基础。 2、内容集中,重点突出。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3、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三会一课”要突出思想性,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信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等问题。 4、坚持党性原则。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苟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5、改进“三会一课”的活动形式。“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要服从内容,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适应新形势,改进“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性。“三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定要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组织党员开展讨论,注意发扬党内民主。支委会要处理好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发扬民主,又不能搞事务主义。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说,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是严格本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也是该单位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是否正常的重要标志。 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监督,为其他党员做出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组织生活的矛盾,主动地与支部、小组联系,积极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向所在支部(或小组)履行请假手续,但必须保证全年参加半数以上的党小组会。 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行大胆管理,又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提前安排,灵活调整,必要时可利用业余时间,尽量保证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尽可能多地参加本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同时认真填写《省、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组织生活登记手册》。 五、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力度 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注意“三会一课”台帐资料的保存和积累。上级党委要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等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党委要经常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或支部之间互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支部改进。要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并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省直工委将定期检查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并予以通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单位支部(包括机关支部、二级机构支部和老干部支部)“三会一课”是否正常,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是否建立了“三会一课”有关制度,记录台帐资料是否健全等情况,具体检查方法另行制定。 (来源:安徽省直机关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