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干部

组织人事处认真学习《准则》《条例》

新闻来源:人事处阅读次数:31发布时间:2015-11-09

组织人事处党支部于11月6日下午召开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教师节重要回信和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党委书记杨祖涛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学习、讨论。

会上,支部成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国培计划(2014)”北京师范大学贵州研修班全体参训教师的回信、李克强总理在北京会见全国教师育人楷模及优秀乡村教师代表时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并对《条例》中的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以及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会上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参会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谈了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体会。

杨书记在座谈中指出:支部学习很重要,是加强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人事处从事具体党务工作,要注意带头学理论、讲政治,带头讲责任、讲承担,带头改作风、讲服务,带头守纪律、讲廉洁。杨书记还指出:《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十八大强调的“以德治党、依法治党”的思想。这两个法规是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内容上各有侧重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方面,体现了制度建党和思想建党的结合,依法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结合,体现了治标和治本的结合,体现了自我修养与外部约束的结合。

大家在讨论中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要按照《准则》和《条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要按院党委的部署要求进行学习讨论,继续认真学习《条例》、《准则》以及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将《条例》《准则》贯穿到今后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从“三会一课”入手,做好各方面工作,在各方面做好表率,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