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16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人事处阅读次数:188发布时间:2016-12-09
各处室、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19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在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院内在职专任教师; 2.经学院聘任,承担我院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院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依据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16〕6号)文件。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12月8日-12日)。对照“双师型”教师认定依据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皖教人〔2016〕6号)(附件1)、双师认定问题补充说明(附件2)、“双师型”教师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一览表(附件3)、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附件4), 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5),打印2份,并随相应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一起提交所在系部审核。 2.系部审核(12月13日-14日)。系部对个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其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并填写《bwin必赢“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6)。最后,将申请表(2份)、支撑材料(复印件2份)、认定情况一览表(纸质+电子各1份),系部统一收集15日送交组织人事处。 3.组织人事处组织认定,认定结果在院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设在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备案审核。
联系人:程永志联系电话:62516140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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