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处阅读次数:43发布时间:2018-06-08

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师资格制度,根据《学院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现就我院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2018年我院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所有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分组名单》。

二、测试内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

1. 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

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信息化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三、测试形式

根据申请的学科(专业)情况分为四个大组分别进行测试。测试主要采取说课+面试的形式,测试教师结合所申请的学科(专业)课程,选取一次课(2节课)的教学内容提前做好说课准备,时间为10分钟;说课结束后面试,评议组结合测试内容现场提问,时间为5分钟。

四、测试评价

根据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事本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教务处将组织专业评议组,现场对测试人员进行评价,评分标准见附件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说课、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组组长将测试结果填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盖章。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8620日(周三)下午13:00-16:30

测试地点:教学楼 3101(第一组)、1209(第二组)

1112(第三组)、1114(第四组)

请相关教师提前准备好说课稿,并打印5份,测试前送交现场工作人员。

 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62516131

 附件1:《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分组名单》

 附件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教务处

                                                                                    20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