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学示范课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处阅读次数:176发布时间:2018-09-18

各教学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提升我院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给广大教师提供学习交流借鉴的平台,我院在10月至12月中旬期间开展教学示范课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1.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加快我院师资队伍的建设,探究有效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素养与业务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学习借鉴优秀教师的教学方法、手段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改实践中的骨干、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教学研讨、相互交流、业务学习的职业责任感。

二、活动要求

1.组织实施

以各二级学院和公共教学部、思政教研部为单位开展示范课教学,各教学单位负责示范课组织实施,遴选示范教师,确定示范课内容、时间、地点,组织本单位教师参与示范课活动。

教务处负责发布各教学单位示范课的安排情况,负责全程跟踪检查及课程教学示范课的工作总结。

2.示范教师

示范教师为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教师和教学上具有特色的骨干教师。每位示范教师可以开展多次示范课教学,每教学单位总示范课要求不少于8次。

示范教师按照课堂教学改革的要求准备示范课,鼓励实验实训课教学示范。

3.听课教师

教师均要参加示范课听课活动。本学期新上讲台的教师要求听五节示范课,其他教师听三节示范课,做好听课记录。可以跨教学单位听课。

4.研讨学习

各教学单位专业教研室组织一次研讨会,从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生能力培养等方面展开讨论,撰写开展示范课听课活动的收获、感受以及改进意见。

5.注重实效

本次活动要注重实效,保证示范课的质量,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全体教师要人人重视,全员参加。

三、活动时间

10月8日开始到12月15日截止。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示范课活动开展统计表(见内网),于9月28日前发给教务处葛琼老师。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