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撰写第四批1+X试点项目学分认定方案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处阅读次数:136发布时间:2021-12-03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和《学院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精神, 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学生,获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入个人学习账号,获取学分,置换相应课程。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梳理具体1+X项目的知识点,撰写第四批1+X试点项目学分认定方案,并于12月10日报送教务处朱小飞老师。

附(详见内网):

1. 1+X证书认定学分方案--模板

2.第四批1+X试点项目

 

教务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