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社会科学奖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35号)、《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评奖工作实施方案》(皖社科奖办字〔2022〕2号)、《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实施细则》,为奖励我省艺术创作优秀成果,推动我省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现就申报2019-2020年度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参评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条件
(一)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创作的艺术作品,门类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绘画、书法、雕塑、摄影、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等,可以申报评奖。
(二)申报参评的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作品须在省级以上专业艺术活动中公演;电影作品须在电影院线公映,或在央视电影频道播放;绘画、书法、雕塑、摄影作品须在省级宣传文化部门、省级行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展览中入展并获最高奖,或入展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展览,或被国家级文化机构收藏;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作品须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电台播出。
(三)2019-2020年度艺术类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演出、展出、播出、放映的艺术作品,超出年限范围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且本人不为第一作者,可由合作者另行申报1项。不按要求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二、参评作品的申报、评审程序
(一)需报送的参评材料
1.申报参评的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作品须报送演出光盘(或用U盘存储)1份,以及首演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申报参评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作品须报送光盘(或用U盘存储)1份,以及刊载首映、首播的广播电视报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申报参评的绘画、书法、雕塑、摄影作品须提供原作,以及首次展出证书或获奖证书等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中绘画、书法、雕塑作品先报送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10寸,背面注明题目、种类、尺寸、创作时间、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由相关单位组织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结果及时通知报送单位及个人;复评时由受理单位统一报送,须报送原作参加(大型雕塑、壁画等不可移动作品或作品被有关部门收藏无法借出的,需报送能反映其作品全貌的光盘、雕塑小样或10寸以上彩色照片)。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2022年4月30日上午前将申报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969736709@qq.com,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