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会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处阅读次数:44发布时间:2023-05-31

学校各部门: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63—4日在我校举行,为确保此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合肥市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召开考前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周五(62日)中午12:20在新站校区B115教室、经开校区411教室召开考务会,请所有与考试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参会。

2.本周五下午4A1-5层)、BC教学楼停课,在此之前相关二级学院注意清除桌面、地面、抽屉书本及垃圾,确保教室整洁干净;教室走廊、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卫生由物业负责;请相关二级学院和总务处认真做好卫生检查工作。

3.本周五下午4点监考老师张贴桌贴、门贴和警示语后,流动监考员负责检查张贴是否规范。

4.本周五下午5:30开始至周日考试结束,教学楼将进行封闭管理,并设警戒线,保安人员轮班值守,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也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学生。

5.相关二级学院须安排专人于本周六、日上午8:10之前打开所有作为考场的教室。

6.本周六、日上午8:10,中午1240点名抽签。第1---34考场的考务室设在B115教室,第35---60考场的考务室设在C115教室,请所有与考试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场。

7.监考老师务必佩戴监考证(考试院配发)上岗,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巡考、主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必须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8.考生迟到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封闭2个小时后方可交卷。

9.请我校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点注意事项》等文件(见附件),熟悉考务流程,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考试有关工作。

10.监考人员无故不参加考务会或监考期间出现迟到及失误的,将酌情扣减监考费。

 

附件:

1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点注意事项

2贴准考证的座位示意图

3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监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2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