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补充推荐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皖教秘外[2018]72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我校关于教育技术装备专家的补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
(二)对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教育技术装备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熟悉了解学校的配备管理和应用情况,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在本地区及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能接受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可以参与相关的调研、研讨和评估工作。
(五)2016年已经推荐过的专家不在重复推荐。
三、推荐数量
(一)学科专家:每学科(幼儿教育、数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特殊教育)推荐2名。
(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专家:按照图书、实验室及功能教室、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三个类别,每类别推荐2人。
四、推荐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先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报名,需填写“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和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3月15日前,电子及纸制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葛琼老师,学院再按照相关条件进行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18年1月31日